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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002482330/2022-11285 公开分类
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2-11-18
文  号 主题词

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“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”入选名单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2-11-18 17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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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省文化和旅游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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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,贯彻《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》(文化和旅游部1号令)经省政府同意,2020年3月,我厅印发了《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》,开展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。2020年9月,确定了17个省级生态区创建名单,经过2年创建期,根据2021年中期评估和2022年终期评估情况经厅党组会审议,提出11个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入选名单。

现将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入选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日,从2022年1118日至2022年1122日结束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反映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,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。

联系单位: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

通讯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

邮政编码:310013

联系电话:0571-85215843

特此公告。

 

附件: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入选名单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1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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